信息公告
首页 > 信息公告> 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时代劳动教育理念和《江苏省绿色学校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大力弘扬劳动精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我校决定于3月29日至6月19日,开展“弘扬劳动精神、绿化美丽校园”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劳动精神、绿化美丽校园

二、主办单位

学工处

三、协办单位

团委、后勤服务公司

四、实施细则

(一)劳动包干区域

各学院按照《校园公益劳动责任区分布图》所划分的劳动包干区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二)劳动工具配备

各二级学院结合自己所属劳动区域的状况,向学工处报备工具种类和数量,学工处统筹分配并通知各学院按照分配的数量到学工处陈家训老师处领取劳动工具。

(三)劳动实践活动的开展

1.开幕式:3月29日下午3:00在体育馆东门组织活动开幕式。各学院领导、相关辅导员老师和参加劳动的60名学生骨干参加开幕式。

2.活动时间:3月29日至6月19日,每周三周五下午2:00-5:00集中组织劳动,其他时间各学院结合包干区实际情况按计划开展。

3.活动内容:

(1)各单位组织学生对所属校园包干区分阶段、分区域进行劳动大扫除,对卫生死角进行大清理,将烟头、垃圾、石块和杂物清理到路边固定地点堆成堆,显现劳动成果。

(2)后勤服务公司结合各学院的劳动情况,安排车辆对清理出的垃圾统一进行清运。

(3)各学院在教育引导学生爱护校园环境,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的同时定期对责任包干区进行卫生扫除和环境督查管理。

(4)配合后勤服务公司完成绿植、花草的栽种工作,具体事宜由后勤服务公司统一协调安排。

4.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结合学校劳动实施方案制定学院劳动计划,学院领导要尽量亲临现场参与劳动,带领劳动,检查劳动,辅导员要全时参与。

(2)各学院要做好宣传,充分发挥学生骨干(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优秀团员、学生干部、宿舍长等)的榜样示范作用,科学组织分组,有序推进劳动实践。

(3)各学院要加强组织和管理,要始终把安全劳动放到第一位,要做好安全教育;要教会学生正确使用工具;要开展劳动大比武、要树典型,评优秀,充分弘扬劳动精神。

(4)校团委将为参加活动者开通pu分,活动结束后请各学院为参加劳动学生赋分。

5.活动评比:

学工处将组织人员对各学院活动的开展进行考核评比,对本次活动进行打分排名,纳入劳动年度考核,活动前三名授予“劳动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结合学生的劳动表现各学院分别评出5-15名“劳动先进个人”,由各学院颁发证书,同时各学院推荐2名表现突出的学生由学工处颁发“劳动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上一篇 : 关于信息工程学院2021级学生毕业预审核结果的通知

扫码关注